继承人:朱仕东、朱仕西
被继承人:王加碧
因朱仕东、朱仕西继承被继承人王加碧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王加碧祥于2023年6月6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证号:#号,以上房屋由朱仕东、朱仕西共同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2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