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周口监狱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罪犯水果采购项目,诚邀符合相应资质的供货商参与报价询价。
一、项目名称:罪犯生活用水果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1、采购内容:时令水果(苹果、香蕉、桔子、桃子、梨等)年采购量总计约48吨,供货商招1家.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果品质量安全标准与评价指标》标准。
3、交货地点:河南省周口监狱生活监区
4、供货周期:一年。
三.供应商报价资格要求
1、具有水果经营的有效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含有水果经营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运输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在报价表上须填报优惠率,优惠率是指商品价格能下降幅度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优惠率=(基准价-采购价)/基准价。
2、供应商所报优惠率不得低于20%,低于20%按无效报价。实际采购价格是以西华县方旭购物广场同类水果零售挂牌价格为基准价,乘以优惠后的百分比即实际采购价格=基准价(100%-优惠率%),实际采购价格含水果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3、供应商对填报的优惠率报价表必须采取密封报价函的方式进行报送。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供应商水果优惠率报价表附后(报送时请提前密封好)。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询价小组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对合格供应商上报的密封报价函,现场公开拆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优惠率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开始供货采购。
八、其他
1.本次采购项目为周口监狱罪犯生活用水果计划采购物资,结算时以按照实际供货的种类、数量为主。
2.采购程序采取月需周供方式,并非一次性全部采购。即周口监狱生活卫生科每月根据需要,向成交供货商提供采购计划,成交供货商在约定时间内交付采购水果。
3.成交供货商收到采购计划后,及时按计划组织货源送货,在送货时要依照合同所要求水果品质送货,否则周口监狱不予验收货物。
4.在双方签订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按照所签合同条款和询价通知书严格执行。
5.结算方式:每月底周口监狱与成交供货商进行核对,双方无异议后供应商开具发票,附带供货清单,周口监狱通过对公账户支付货款。
九、投标报价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5日17:00时。报价单和有效营业执照递交,请找联系人递交。
十、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9:30时,开标地点: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办公楼四楼国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