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平*县 X831 平洪线(柳沟至全家坡段)道路改善项目的石油沥青物资。 2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3 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 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 交货地点 (略) (略) (县)柳沟村平*县 x831 平洪线(柳沟至全家坡段)道路改善项目 6 技术要求:针入度:范围为 60-80 0.1 毫米,延度:在 15℃下的延度分别要求不小于 20 厘米软化点软化点要求不低于 100℃,溶解度:要求不小于 99.5%,蜡含量:蜡含量要求不大于 2.2%。 7 验收方式及要求: 质量验收:材料携带检验报告、合格证,并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数量验收:到场实际过磅为准。
1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不含运输费, 含卸车费。2付款方式:在同时满足“建设单位按期足额付款的情况和收到*方开据与 结算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条件下,按此方式付款:以建设单位当月支付*方工程进度款比例为前提,*方每月支付*方上月结算额的 70%,待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 6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额的 97%,预留 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付清。结帐时,*方应提供与*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 3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报名地址及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