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 (略) :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称《报告书》)及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皇城抽水蓄能电站位于 (略) 肃南县,是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的项目。电站装机容量1400兆瓦,电站上、下水库均作为抽水蓄能电站专用水库,不承担其它综合利用任务。上水库位于西营河左岸罗圈沟沟脑北侧山顶部位,调节库容*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843米;下水库位于罗圈沟沟口部位,调节库容*立方米,正常蓄水位2289米, (略) 总长3391.71米。
二、同意该项目以西营河地表水为取水水源,取水地 (略) 肃南县皇城镇长方村西营河干流左岸,上距响水河与西营河交汇口约240米,地理坐标东经102°12′19″、北纬37°88′89″。
三、根据该项目建设特点,在多年平均来水频率下,项目施工期总取水量825.*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271.*立方米,初期蓄水期总取水量907.*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511.*立方米,运行期年取水量120.*立方米(其中生产取水量111.*立方米,生活取水量0.*立方米,生态取水量8.*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
根据你公司与肃南县、凉州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水权转让协议,用水指标通过以下方式解决:由你公司按照水权转让协议按期、足额支付水权转让费用,用于肃南县、凉州区人民政府建设高标准农田,肃南县、凉州区分别转让水权*立方米/年、136.*立方米/年,合计201.*立方米/年。超出水权部分,由凉州区政府负责统筹调剂解决。
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省水利厅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
四、根据《报告书》,以九条岭水文站为参证站,采用水文比拟法计算,得出取水口处多年平径流量3.584亿立方米,扣除生态水量和其他用水户需水量,可供水量能够满足电站用水需求。建设期和初期蓄水期取水量较大时,应服从流域统一调度,避免对下游农业灌溉造成影响。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各水源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Ш类水质标准,满足项目取水水质要求。
五、同意《报告书》中的节水评价章节和提出的节水评价措施。通过对上、下库坝体及库周进行全库盆沥青混凝土防渗衬砌,减少渗漏损失。运行期生活用水定额80升/(人·天),符合《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满足节水要求。
你公司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六、该项目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电站运行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于生活区绿化、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七、你公司要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 *-2012)《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确保数据稳定传输至甘肃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要密切关注引水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各断面生态流量达标。项目施工期、蓄水期和运行期的取水,均应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九、市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监管,你公司要积极配合,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在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甘肃省水利厅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