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 (略) 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红河湾工业园区,生产规模为产牦牛肉1800t/a、羊肉1206t/a、带皮羊肉234t/a,总投资2834.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万元。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建设包括牦牛屠宰及分割加工车间、库房的新建工程,污水处理站的扩建工程、其他车间的装修改造工程建设等。
(1)废气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要注意围挡,同时避免了大风天气施工,将扬尘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施工期生活污水来自施工队*的生活活动,主要包括盥洗废水和冲厕水等,施工周期短,人数较少,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依托厂区现有厕所。
(3)噪声
新建牦牛屠宰及分割加工车间、库房等过程使用的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搅拌机、电锯、吊车、运土汽车等,各种机械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项目施工期噪声对最近村庄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并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噪声影响将随即消失。
(4)固废
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废,单位规范运输,将多余、废弃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搬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
1.2.1废气
(1)恶臭气体
(2)食堂油烟
1.2.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
(1)生产用水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产废水通过2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其污水处理站采用沉淀-UASB-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浓度须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中三级标准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海晏县污水处理厂。
(2)生活用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为员工日常用水,生活通过200m/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海晏县污水处理厂。
1.2.3噪声
项目主要的噪声为设备产生,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
1.2.4固废
(1)生产固废
运营期间屠宰产生的牛肚类屠宰血液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暂存于厂区全封闭肚类暂存间,定期运送至青海 (略) 处置;所更换的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危险废物
规范病原体处置,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全过程制度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