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唯科 (略) :
报来《关于厦门唯科 (略) 对唯科科技(马来西亚) (略) 增加投资项目变更的请示》收悉。厦门唯科 (略) 对唯科科技(马来西亚) (略) 增加投资项目是我委于2023年11月16日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外经备〔2023〕109号)备案的项目。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对唯科科技(马来西亚) (略) 增加投资项目申请变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同意:
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由“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购买大功率精密注塑机,通过重新规划增加模具生产车间来配套注塑产品”变更为“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购买设备、原材料和补充营运资金”。
二、其他事项仍按照《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厦发改外经备〔2023〕109号)执行。
三、如对本通知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