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我中心于**日日至**日, 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 **日 至 **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 (略) 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成交确认书》,缴纳交易服务费,办理成交地块的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 (略) 岳塘区湖湘西路尚玲珑小区A栋2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31-* 联系人:自然资源交易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