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持续加快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计财〔2024〕15号) (略) 临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渭临政农发〔2024〕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遴选范围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临渭区内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
(二)家庭农场项目:临渭区内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二)家庭农场项目。支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加工、运输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开展产地初加工,进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发展电子商务等。
三、项目遴选条件
拟参与项目遴选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2.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合作社年经营收入*元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元以上,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元以上。
3.申报主体服务助农明显。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50人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的主导产业能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4.申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包括技术力量、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
5.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家庭农场需申领“一码通”赋码和注册“随手记”记账软件并使用。
6.申报主体在2022年和2023年两个项目年度内未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
四、项目遴选材料
拟参与项目遴选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临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优势;项目实施地点与规模;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来源(资金预算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经济、社会、生态具体化);保障措施)。
3.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4.合作社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单;家庭农场上年度财务收支记录。
5.近年来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三品一标”认定认证证书,产品追溯体系认证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6.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注册及使用截图。
五、项目遴选时间及方式:
1.遴选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过期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遴选方式:报名的主体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临渭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略) 临渭区东风街中段23号)。
六、项目遴选程序
1.专家评审:区农经站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入选项目名单。
2.公示:对拟入选项目名单在临渭区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确定入选项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最终入选项目。
七、相关要求
1、参与遴选主体要对照遴选条件如实填报申请表,按时报送文件资料。
2、评审中如发现申报主体有弄虚作假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资格。
3、项目遴选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与。
联系人:吴小妮 联系电话:0913-*
(略) 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