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荆土挂告字〔2024〕K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宗地现状 |
KG(2024)001号 | 楚锦路以南、 (略) 以东 | 20934.00 | 工业 | 50 | 482.31 | 96.5 | 以现状土地出让 |
(二)挂牌出让地块相关要求:
1.指标要求
工业产值:不低于200万元/亩;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大于300万元/亩;亩均税收:亩产税收不低于25万。
规划指标:规划指标:容积率≥1.5(化工项目≥0.6);建筑系数≥40%,绿化率≤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7%。其他规划条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开发区分局《规划意见书》。
能耗指标: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77吨标准煤。
环保指标:空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II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工业污水经各自预处理达到荆州 (略) 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荆州 (略) 进行深度处理;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二级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III类标准。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原件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开发区分局进行土地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5.竞得人须承担该宗地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6.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略) 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略) 招拍挂出让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必须由联合申请者共同申请取得一个报名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7日, (略) 豉湖路58号(荆州开发 (略)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荆州开发区分局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2月27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摘牌地点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五楼);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9∶00时起至2024年2月28日9:00时止。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须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豉湖路58号
联系电话: 0716—*
联 系 人: 陈先生 张先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