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略) (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承包的常山县康养服务中心项目已竣工验收,现施工单位申请撤销上述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24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等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上述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请携带有关证据 (略) 劳动窗口反映。公示期内无举报或投诉的,我局将依法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证明,由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570-#
联系地址:常 (略) 5号社会治理中心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