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江西水电五华县河东镇黎塘村、枫林村、林石村120MW农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国电建江西水电五华县河东镇黎塘村、枫林村、林石村120MW农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2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3—*传真:07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国电建江西水电五华县河东镇黎塘村、枫林村、林石村120MW农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一期) | 江水(五华) (略) | (略) 五华县河东镇黎塘村朝阳自然村石牙下、林石村正上宫角头、枫林村山里顶 | 广 (略) | 中国电建江西水电五华县河东镇黎塘村、枫林村、林石村120MW农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一期) (略) 五华县河东镇黎塘村朝阳自然村石牙下、林石村正上宫角头、枫林村山里顶。本项目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本项目采用单体容量为58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建设容量为50.56MW(直流侧装机容量66.71392MWp)。本项目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及12MW/12MWh储能系统,110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至110kV河东变电站,线路总长约15km。本项目光伏电站一期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约7625.56万kWh。项目升压站劳动定员11人,项目年工作365天。 | 1.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周边林地浇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间升压站的员工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的绿化和道路喷洒用水;光伏阵列的清洗废水直接用于灌溉光伏板下种植的农作物。废水均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物标准。 2.废气:施工期采取进出口洗车设施、施工场地喷水洒水抑尘等措施。运营期升压站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施工期开挖土方量(含河道护岸淤泥)用于土方填筑、回填和平整场地,生活垃圾和废抹布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太阳能电池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变压油与废铅蓄电池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均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运营期间选择低电磁辐射的设备GIS;对设备的金属附件确定合理的外形和尺寸,避免出现高电位梯度点;做好设备的检修,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周围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要求。 6.本项目使用的单晶硅电池组件是经过制绒和防反射镀膜的工艺过程后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晶体硅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小于5%,不会对周围环境及人员造成光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