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8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G321贵定云雾至惠水 (略) 改扩建工程(*晃至猪帘洞段) 、G552罗甸罗苏至荸 (略) 改扩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G321贵定云雾至惠水 (略) 改扩建工程(*晃至猪帘洞段、G552罗甸罗苏至荸 (略) 改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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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321贵定云雾至惠水 (略) 改扩建工程(*晃至猪帘洞段)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岗度镇、摆金镇、濛江街道、涟江街道 | 贵州 (略) 管理局 | 贵州 (略) | 本项目起点位于龙里县与惠水县交界处的龙里县*晃村(起点经度:106°58′30.929";纬度:26°11′42.988"),路线沿既有G321布设,途径惠水县岗度镇、摆金镇,经山后村、跨越涟江后,终点 (略) 与贵惠大道交叉口(终点经度:106°40′0.360";纬度:26°9′25.333")。路线全长44.972公里。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8.*元,环保投资占比1.27%。工期24个月。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占用的耕地应采取占补平衡的措施,对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占补平衡。 (2)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占地区的地表耕作层进行清表处理后堆存,后 (略) 沿线植被绿化或工程周边的土地改良。 (3)临时工程或设施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占地对周边植被造成的破坏。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扑杀野生动物、电鱼、炸鱼等行为。 (5)工程后期通过对项目沿线进行植被绿化,使受损失的生物量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对弃土场、施工便道、拌合站、预制场等进行整治,拆除临时设施,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应采取硬化、清扫及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应采取覆盖、密闭运输等措施。 (2)加强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可能避免非正常排放尾气。 (3)拌和站(位置或桩号:K36+500右侧、K56+700)、桥梁预制场(K22+460)筒仓粉尘通过顶部的排气孔中排出,每个粉料罐仓顶自带一台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原料皮带密闭输送;搅拌仓均采取了密闭措施及自带除尘装置从搅拌楼顶部15m高处排放;项目物料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半封闭堆场,洒水降尘进行处理。 本项目K36+500右侧处2#拌合站、预制场中设置了临时沥青搅拌站,运行周期约2个月,沥青拌和站生产过程中烘干滚筒为密闭式,产生的混合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导热炉使用清洁能源,产生的烟气直接经8m排气筒直接排放;项目沥青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苯并芘)、恶臭等通过静电捕集装置处理后,沥青烟(苯并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二级标准,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和站的废气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沥青摊铺过程中,配备足够的摊铺机械,应尽量缩短摊铺时间。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桥梁施工设泥浆沉淀池,沉淀废水经处理满足要求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沉淀泥渣及钻渣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施工中散体物料,远离水体堆放,堆放应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的措施。在桥梁上部结构施工中,对混凝土的浇筑应尽可能避免溢料的溢出或掉落进入河流。 (2)运输车 (略) 线行驶,施工区域车 (略) 应采取硬化、清扫及洒水等措施, (略) 清洁。临近河流 (略) ,应采取防冲撞的措施,防止施工运输车辆进入河流。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特别是油漆、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料应尽量远离河流及其附近沟渠堆放,堆放的物料应采取覆盖、截水等防冲刷等措施。 (3)项目拌和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车辆冲洗水、场地清洗用水、设备清洗水等,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强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通过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等措施,尽可能减弱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声敏感点的影响。在临近敏感 (略) 段,应采取临时声屏障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保护。 5.固体废处置措施 (1)本项目在全线共设置4个弃土场,Q-2弃土 (略) 桩号K17+000左侧1000m,占地面积21.15亩;Q-3弃土 (略) 桩号K46+000右侧20m,占地面积30.10亩;Q-4弃土 (略) 桩号K50+460左侧5m,占地面积27.97亩;Q-5弃土 (略) 桩号K55+100左侧0m,占地面积19.27亩。4处弃土场总库容*m3。弃土场均未布设在水源及生态敏感区范围内,项目弃土场设置较为合理,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弃土。 (2)施工期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运往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填埋场填埋,施工期弃土运至项目弃土场堆场。 (3)施工期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施工期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 )及2013年修改单暂存,定期送往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丢随弃或随意处置。 6.施工期惠水涟江——燕子洞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土石临时堆放、清运场地,进行妥善的围合处理,确保土石不被排入河流。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程防尘洒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指定位置集中收集,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临近风 (略) 段施工过程材料堆放及运输可在项目红线内进行。施工队*中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宣传,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捕捉野生动物。 (二)运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道路两侧的植被加强养护管理,对长势不良或枯死的植被,应及时更换。加强宣传教育,道路营 (略) 周边的鸟类及其他有益的保护动物应加强保护,严禁对其随意捕杀。对跨越河流桥梁,禁止向河流设置直排孔,影响水生生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尾气排放不达标 (略) 行驶。加强营 (略) 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略) 两侧的植被绿化和养护工作。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对跨越河流的4座桥梁,对水体上方向桥梁两端各延伸10m的桥段范围内,应禁止向河流设置直排孔。 (2) (略) 两侧的雨水排放沟(管)应及时清理淤积的砂石、渣土,确保雨水排放畅通。 (3)K23+100~K25+200惠水县上火堕饮用水水源,K46+900~K49+000穿越惠水县龙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三合村鸡窝哨饮用水源位于惠水县龙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路基设置截排水沟(共计4200m),结合项目地形,在截排水沟尾端处配备应急事故池(每处不得小于50m3)。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远期对环境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视情况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居民点等 (略) 段附近,应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对路堤边坡、排水沟 (略) 段等进行统一的绿化工程设计,道路沿线两侧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营造多层次结构的绿化带,使之形成立体屏障,以加强对交通噪声的阻隔和吸收作用。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司乘人员丢弃的垃圾、运输车辆洒落的固废进行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运营期惠水涟江——燕子洞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加强 (略) 的养护, (略) 清洁,降低对景区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 (略) 的便捷交通优势,服务景区。 |
2 | G552罗甸罗苏至荸 (略) 改扩建工程 | 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罗苏乡 | 贵州 (略) 管理局 | 贵州 (略) | 本项目起点位于罗甸县罗苏村纳庆组G212与G552交汇 (略) 口,公路走向为向西南 (略) 布线,两次穿越余安高速后于罗苏村纳庆组北布线,向西绕过罗苏村纳庆组居民聚集区,后第三次下穿余安高速,继续向西南方向布线,后经过两处回头曲线克服高差展线,终点位于G552罗甸、望谟县交界处,全长5.491km。起点坐标为:106.*,25.*;终点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5.*。项目总投资9065.*元,其中环保投资100.*元,占总投资的0.66%。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占用的基本农田应采取占补平衡的措施,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占补平衡。 (2)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占地区的地表耕作层进行清表处理后堆存,后 (略) 沿线植被绿化或工程周边的土地改良。 (3)工程后期通过对项目沿线进行植被绿化,使受损失的生物量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项目施工期 (略) 基边坡,不设或尽可能少设临时工程,临时工程或设施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或设置在永久征地范围内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占地对周边植被造成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施工便道、预制场等进行整治,拆除临时设施,并恢复地表植被,且尽量选择当地乡土树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扑杀野生动物、电鱼、炸鱼等行为。河道改移段施工时,应合理使用施工设备,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尽量远离水体,缩短施工时间,避免影响鱼类环境,施工材料堆放尽量远离水体堆放,同时施工过程严格阻止了工程建设人员人为的电鱼、炸鱼等行为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捕捞。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 (略) 应采取硬化、清扫及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应采取覆盖、密闭运输等措施。 (2)加强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尽可能避免非正常排放尾气。 (3)沥青摊铺阶段,在符合施工工序和操作规范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有风天气,以便于项目沥青烟(苯并芘)的散发,减少聚集,并配备足够的摊铺机械,应尽量缩短摊铺时间。 (4)物料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设置半封闭堆场,洒水降尘进行处理。 3.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河道改移段对水环境保护措施: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河道改移施工,采用沙袋围堰方式,利用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先将作业带一侧的河水截留,再进行新河道开挖,待新河道改流完成后再拆除防护围堰,可有效降低对河水水质的影响。 (2)桥梁施工设泥浆沉淀池,沉淀废水经处理满足要求后用于场地的洒水降尘,沉淀泥渣及钻渣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施工中散体物料,远离水体堆放,堆放应采取遮盖及防雨水冲刷的措施。在桥梁上部结构施工中,对混凝土的浇筑应尽可能避免溢料的溢出或掉落进入河流。 (2)运输车 (略) 线行驶,施工区域车 (略) 应采取硬化、清扫及洒水等措施, (略) 清洁。临近河流 (略) ,应采取防冲撞的措施,防止施工运输车辆进入河流。施工中的砂石、水泥、石灰等散料,特别是油漆、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料应尽量远离河流及其附近沟渠堆放,堆放的物料应采取覆盖、截水等防冲刷等措施。 (3)在路基开挖、填筑过程中,尽量减小开挖、 (略) 段的工作面;路面铺筑及养护过程中,严禁将铺筑残料谁丢随弃,应按要求处置;混凝土的养护应采取措施尽可能防止养护废水外溢或流出养护区。 4.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置临时性声障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 5.固体废处置措施 (1)本项目设置弃渣场两处,分别位于K2+400左侧180m、K3+900左侧紧邻处,容量分别为*m3、3.*m3,能够满足本项目弃渣需求。河道改移产生的土石方由施工单位及时转运至弃渣场。 (2)施工期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标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3)生活垃圾均集中存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成为影响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维 (略) 面清洁,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汽车荷载和通行速度,载重货车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或泄漏;做好沿线植被绿化和养护工作,加强营 (略) 维护保养。 2.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两侧的雨水排放沟(管)应及时清理淤积的砂石、渣土,确保雨水排放畅通。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公路自身的绿化降噪。 (略) 面, (略) (略) 况。对运营远期采取跟踪监测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司乘人员丢弃的垃圾、运输车辆洒落的固废进行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略) 跨干江河处桥梁处的环境风险影响,可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安装防撞护栏、设置警示牌等。 |
报批稿 | G321贵定云雾至惠水 (略) 改扩建工程(*晃至猪帘洞段)(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G552罗甸罗苏至荸 (略) 改扩建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G321贵定云雾至惠水 (略) 改扩建工程(*晃至猪帘洞段)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G552罗甸罗苏至荸 (略) 改扩建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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