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废气总排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验收项目的公示
兖 (略)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HJ 864.1-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相关要求在废气 (略) 安装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主要监测参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烟温、氧量、湿度)。该设备已于2022年5月通过验收,由于企业更换了颗粒物分析设备、温压流测试仪及数采仪并对原有旋梯及站房进行重新改建,现对该设备重新进行验收。
2024年8月18日~8月24日,该系统完成调试前168小时无故障运行,并出具报告。2024年8月25日~8月28日,新疆 (略) 对废气 (略) 安装的在线监测系统进行72小时调试运行检测,并出具了调试检测报告。2024年9月11日~9月18日,该系统完成调试后168小时无故障运行,并出具报告。
2024年9月19日新疆 (略) 对废气 (略) 安装的型号为SMC-9021D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编号:(略);监测参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烟温、氧量、湿度)、AM100型烟气(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编号:A02CB0046;检测参数:颗粒物)进行验收比对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系统运行正常。
为充分了解兖 (略) 废气总排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验收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附件:1、兖 (略) 废气总排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报告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兖 (略) 废气总排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报告
建设地点:新疆甘泉堡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施国伟
联系方式:(略)
邮编:(略)
编制单位联系人:王启华
联系方式:0991-(略)
邮编:(略)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验收监测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验收监测单位将在验收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