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 (略) ( (略) - (略) 段)地下公共通道”办理项目核准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 (略) 网和交通环境, (略) 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 (略) ( (略) - (略) 段)地下公共通道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 (略) , (略) ,南至F4-01地块, (略) ,北至E3-03地块。
三、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163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建设规模长24米,宽48米,为地下车行、人行通道。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5728万元, (略) 自筹解决。
五、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代码: *** X *** B *** 。
特此批复。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