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武夷 (略) :
你司《关于申请南安武夷花园项目节能审查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南安武夷花园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泉投审能评〔2020〕2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二、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源消耗种类主要为电、天然气、柴油和耗能工质新水。年消费电力3543.(略)千瓦时、天然气47.(略)立方米、柴油7.56吨、新水75.(略)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当量值4948.11吨标准煤(等价值(略).76吨标准煤)。项目用能分析符合实际情况,项目用能标准和能耗指标基本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
三、请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加强节能管理,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四、请严格执行项目节能报告申报内容。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如发生重大变动,或年综合能耗量超过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确定值10%及以上,应在开工建设前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前,请自行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委递交验收结果报告。
五、请依据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使用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