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申购单号:CB(略)
申购主题:“明厨亮灶” (略) 与磁盘阵列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西南交通大学
竞价开始时间:2024-12-20 14:10:01
竞价截至时间:2024-12-25 10:17:39
币种:人民币
成交总额:(略).00
送货时间:发布竞价结果后4天内
安装要求:免费上门安装(含材料费)
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付款
备注说明:WSJJ-2024-077
收货地址:******
采购结果:
采购项:海康威视 (略) V1.0 品牌:海康威视 型号:iSecure Center-Education 质保及售后服务:1、按行业标准提供服务。2、是否要求本地有 (略) 点:(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 (略) 域;有 (略) 点的证明材料包括: (略) 营业执照,当地某公司营 (略) (略) 之间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 (略) 点证明文件压缩包。3、供应商承担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交付的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并按照行业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最终用户是西南交通大学。4、本项目为设备购置带安装,设备到位后,还需完成针对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2023年明厨亮灶系统的前端、后端设备进行整体接入、整合、调试工作。主要涉及以下系统:温湿度显示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门禁系统、客流量统计系统、大屏展示系统、天然气泄露检测系统、视频解码显示系统等。5、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一次性送货,货到后完成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方能验收合格。(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4日内完成到货、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前端设备接入、系统整合、系统正常运行。(2)设备到货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送货清单、检测报告。(3)货物验收无误、系统运行正常(5天内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方能验收合格。(4)经供、采双方确认款项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对包装破损或者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收货,供应商应负责立即更换,不能更换的应赔偿损失。7、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将商品送到指定地址,此报价为包含运输费、设备安装调试费、 (略) 调试费、所有子系统调试费、税费等所有费用。8、供应商如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投标人对商品质量承担责任,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10、货物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协议约定的内容;技术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惯例或行业习惯执行。 11、售后及质保服务(1)产品质保期为2年,2年内出现软硬件问题,供货商响应时间为7*24小时,日常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等响应时间不高于2小时。故障发生后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为不超过1小时。故障出现后,解决恢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若出现不能恢复的硬件设备,需由供货商提供备品备件解决。(2)质保期内,产品供应商须定期提供技术巡检,检测软硬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巡检时间为每周1次。提供设备巡检单,记录软硬件设备运行状况,及时修复潜在的隐患,供采双方签字确认。 以上内容签订合时,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若供应商违反以上约定,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本次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作为违约金。12、追加采购的权力。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成交总价:(略).00 成交供应商: (略) |
采购项:网络存储设备 品牌:海康威视 型号:DS-A(略)D/RTA 质保及售后服务:1、按行业标准提供服务。2、是否要求本地有 (略) 点:(A) A.是 B.否 “本地”指采购单位所在省 (略) 域;有 (略) 点的证明材料包括: (略) 营业执照,当地某公司营 (略) (略) 之间签订的有效合作协议。本地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文件;外地供应商需上传 (略) 点证明文件压缩包。3、供应商承担所供产品的质量责任,交付的产品必须保证原装正品,并按照行业标准提供售后服务。本项目采购产品的最终用户是西南交通大学。4、本项目为设备购置带安装,设备到位后,还需完成针对西南交通大学2017年-2023年明厨亮灶系统的前端、后端设备进行整体接入、整合、调试工作。主要涉及以下系统:温湿度显示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门禁系统、客流量统计系统、大屏展示系统、天然气泄露检测系统、视频解码显示系统等。5、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一次性送货,货到后完成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方能验收合格。(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在4日内完成到货、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前端设备接入、系统整合、系统正常运行。(2)设备到货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送货清单、检测报告。(3)货物验收无误、系统运行正常(5天内所有设备试运行正常),方能验收合格。(4)经供、采双方确认款项准确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汇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按标准进行包装,确保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对包装破损或者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采购方可拒绝收货,供应商应负责立即更换,不能更换的应赔偿损失。7、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将商品送到指定地址,此报价为包含运输费、设备安装调试费、 (略) 调试费、所有子系统调试费、税费等所有费用。8、供应商如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投标人对商品质量承担责任,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10、货物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协议约定的内容;技术协议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要求的,按照行业惯例或行业习惯执行。 11、售后及质保服务(1)产品质保期为2年,2年内出现软硬件问题,供货商响应时间为7*24小时,日常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等响应时间不高于2小时。故障发生后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为不超过1小时。故障出现后,解决恢复时间,不超过1小时。若出现不能恢复的硬件设备,需由供货商提供备品备件解决。(2)质保期内,产品供应商须定期提供技术巡检,检测软硬件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巡检时间为每周1次。提供设备巡检单,记录软硬件设备运行状况,及时修复潜在的隐患,供采双方签字确认。 以上内容签订合时,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若供应商违反以上约定,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本次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作为违约金。12、追加采购的权力。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成交总价:(略).00 成交供应商: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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