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0543-*(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43-*
通讯地址: (略) 沾化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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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石油焦制品筛分、包装、储存项目 | (略) 沾化区富源 (略) 与荣乌高速交汇处向北500米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元。本项目租赁山东 (略) 现有闲置厂房,不涉及新征地。以煅后石油焦为原料,购置破碎机、斗式提升机、方形摇摆筛机等设备生产石油焦制品。 | ⑴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粉尘、原料储存粉尘等,通过加强管理予以防治。 ⑵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均不外排。 ⑶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尘、地面沉降尘、废机油、废布袋、洗车沉泥和生活垃圾,全部规范处置。 ⑷噪声: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方形摇摆筛、斗式提升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⑸环境风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
滨州市沾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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