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十三五” (略)
公告日期: * 日
(略) (略) (略) 受绥宁 (略) 的委托,对 (略)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 (略) 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被推荐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修编
2、采购编号:绥宁财采计【 *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7-SY-XMZB-0750
3、采购内容: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湘国土办发【2017】45号文的精神,对 (略) 2011年12月编制的《 (略) 省 (略) 土地整治规划( *** 年)》进行修编。规划中的土地整治规模为13320.97公顷,土地类型有农用地、开发地、复垦地、建设用地等,预算 *** 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修编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
1. 供货时间:按采购人通知 2. 供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中国土地学会认定的土地规划乙级资质;
②具有完成本 (略) * 和硬软件条件,拥有足够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规划调整工作,并能提供相应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 (略) 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略) 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 日下午 17 时 00 分( (略) 时间),地点为 (略) (略) (略) ( (略) 大院内)。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 7月 27日17:00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宁 (略)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
地 址: (略) 长铺镇人民路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雪峰南路恒泰珑湖11栋商铺二楼 (略) 湘咨
绥宁联系地址: (略) (略) 家楼属三楼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略)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修编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宁财采计【 * ,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7-SY-XMZB-0750]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 (略) 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 (略) 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 (略) 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 (略) 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 (略) 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湖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 (略) (略) 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 (略) 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 (略) (略) 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略) 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