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打印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南医科 (略) | ||
行政区域 | 四川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1:54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宇、周备、张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转819/* | ||
采购单位 | 西南医科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太平街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083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宇、周备、张玲028-*转819/* | ||
附件: | |||
附件1 | 评审情况表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8
采购项目名称:打印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其他办公用品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028-*、028-*,
地址: (略) 锦江区学道街26号
采购计划号:**[2024]*;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评审专家名单:王永清(组长)、刘春、罗先群、张阆、王建勇(采购人代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 (略)
地址: (略) 太平街2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王宇、周备、张玲028-*转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周备、张玲
电话:028-*转819/*
四川 (略)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