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丰南区王兰庄镇禹帆搅拌站建设石塑板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5-*/*
通讯地址: (略) 丰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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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期 | 备注 |
11 | (略) 丰南区王兰庄镇禹帆搅拌站建设石塑板5000吨项目 | 丰南区王兰庄镇王二村 | (略) 丰南区王兰庄镇禹帆搅拌站 |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项目新建车间2000平方米,利用现有车间1100平方米。购置牵引机2台、切割机2台、定型机2台、接料架2台、热混单机2台、冷混单机2台、粉煤灰储罐1个、挤出机2台等石塑板生产线及相应生产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石塑板5000吨。 | 1、废气。项目粉煤灰筒仓及储料罐进出料产生的废气经引风管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热混单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热混及冷混过程全封闭,热混单机及冷混单机均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覆膜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15m高排气处理,非*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及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氯*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水,不外排。厂区不设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设施,厕所为卫生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堆存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 5、严格落实各项防渗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6、其他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的措施落实。 | 2023.4.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