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西路、沱江西路路段公交站广告牌及灯杆广告位广告投放招商项目(标的3)挂牌公告
受相关权利人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对位于长江西路(下穿路口——二环路)和沱江西路(韶山路——二环路)公交站广告牌、沱江西路(韶山路——二环路)路段灯杆广告位对外发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名称 | 位于长江西路、沱江西路路段公交站广告牌及灯杆广告位广告投放招商项目发布 |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1:位于长江西路(下穿路口——二环路)公交站广告牌共计22个; 标的2:位于沱江西路(韶山路——二环路)公交站广告牌共计14个; 标的3:沱江西路(韶山路——二环路)路灯灯杆广告位共计110个。 附件1:《广告发布明细表》 附件2:公交站广告牌尺寸规格、材质 附件3:灯杆广告位尺寸规格、材质及安装规范 附件2、3请在“挂牌文件下载”处下载 | ||||
挂牌起拍价格 (年度广告费) | 见《广告发布明细表》 | 发布期限 | 1年/半年/季度 | ||
广告费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优先权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 无 | ||||
二、公示期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3日(共计十个工作日) | ||||
三、报名及保证金约定 | |||||
报名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和自然人报名。 2.广告发布仅限中标单位自身的广告宣传,不允许进行转租,如确需转租,需向发布单位进行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转租。 应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 ||||
交易(报名)保证金 | 10000元/标的 | ||||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 (一)基本资料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盖鲜章)、公章 (二)报名时间:挂牌公示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6:00),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意向人须持报名材料到旌阳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无效;报名保证金仅支持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支付宝、微信支付,若代交须提供代缴证明。 (四)摘牌(竞价)资格由委托方确认,意向人取得《摘牌/成交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与交易活动。 | ||||
保证金退还 | 中标后,中标单位交纳的报名(交易保证金)待广告服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未竞得人报名保证金于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 ||||
四、特别说明及约定 | |||||
(1)中标单位向发布单位提供广告位宣传内容,发布单位承担广告的首次设计、制作及安装,若中标单位合同履行中途更换广告内容,应提前15天向发布单位提出,广告内容需经发布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制作,中途更改广告画面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合同期间,中标单位保证设计使用的广告、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赔偿。 (3)中标单位只能将发布广告位用于自身的广告宣传,广告位的维护管理由发布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应全力配合。 (4)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略) 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求, (略) 貌相协调并且只得在原位施工安装、不得随意改动安装位置,若合同期间中途自行更换广告内容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由中标单位负责。 (5)广告位使用要求:符合安全、抗震等标准设计、制作要求,确保资产设施的质量与使用安全。若合同期间中途需更换广告内容,中标单位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广告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安装,保证灯杆广告的安装质量,对过期、褪色、脱落或破损的广告要及时更换或修复,保持灯杆广告的完好和美观,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6)设置户外广告 (略) 户外广告、标识设置规范要求,合理布局、规范管理, (略) 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7)在发布期间,若政府有政治、公益宣传需要,中标单位须无条件同意并配合该区域广告位使用需求,公益广告制作及安装和恢复费用由征用单位承担,若政府征用时间超过2周,超出时间顺延。 (8)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与发布单位签订广告服务合同,若挂牌公告内容与广告服务合同内容有冲突和未尽事宜,以广告服务合同为准。 | |||||
五、成交相关约定 | |||||
成交当日,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向中标单位出具成交通知书,中标单位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与委托方签订《广告媒体发布合同》及标的交付,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 |||||
六、交易须知 | |||||
与交易行为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交易不通过成都农交所德阳所账户结算。 (2)本项目免收中标单位的交易服务费。 | ||||
七、交易规则 | |||||
1.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旌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挂牌公告。本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单位(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仅仅基于本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投资决定,亦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作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意向单位参与投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3.本所通过网站(http://**、http://**)发布挂牌公告,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则双方按挂牌条件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则采用一次性密封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报价时间原则上为挂牌结束日的隔日上午9:30分在本所现场进行)。 4.意向单位应在挂牌公告期结束前按挂牌公告要求交纳相关费用并提交报名资料(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为准)。意向单位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报名保证金。非本人账户划转报名保证金的,意向单位应当提供代付的相关证明材料。 5.成交后,因己方原因出现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价、竞价成功后不按约定签署广告发布合同、不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等),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等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 |||||
八、保证金约定 | |||||
(一)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单位经本所确认为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单位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单位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单位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单位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单位被确认为中标单位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单位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二)意向单位或中标单位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中标单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总额为限,对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扣除本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划转至挂牌申请人指定账户。 | |||||
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 ||||
联系人 | 邱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地址 | (略) 旌阳区松花江北 (略) 人民政府服务中心4楼农交所窗口 |
附件1:广告发布明细表
填表单位:德阳天府旌城 (略) | ||||||||
标的号 | 标的所在路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年度费用 | 半年费用 | 季度费用 | 备注 |
标的1 | 长江西路 (下穿路口—二环路) | 公交站广告牌 | 22 | 个 | 8100元/个 | 4560元/个 | 2280元/个 | |
标的2 | 沱江西路 (韶山路—二环路) | 公交站广告牌 | 14 | 个 | 7800元/个 | 4500元/个 | 2250元/个 | |
标的3 | 沱江西路 (韶山路—二环路) | 灯杆广告位 | 110 | 组 | 1420元/组 | 860元/组 | 600元/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