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 (略)
政府采 (略) 理决定书
大财综行裁决字〔2024〕03号
一、项目编号:青海雅辉公招(货物)2024-009
二、项目名称:大通县高原冷凉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高原冷凉蔬菜种苗繁育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广 (略)
地址: (略) 三山经 (略) 时代广场D4-121
法定代表人:曾繁荣
授权代表:曾繁荣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1:大通县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大通 (略) 16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1-#
被投诉人2:青海雅辉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6号1号写字楼#室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相关供应商:北京国农方圆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号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6层6108室
联系人:江毕绿
联系电话:010-#
四、质疑投诉过程
2024年11月17日,芜湖广 (略) (以下简称投诉人)对“大通县高原冷凉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高原冷凉蔬菜种苗繁育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青海雅辉公招(货物)2024-009〕中标结果不满,向青海雅辉 (略) (以下简称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收到质疑后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了书面答复。2024年11月21日,投诉人不满意被投诉人2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邮寄出《投诉书》,2024年11月25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年11月25日正式受理投诉,随后,向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发送了投诉书副本,要求作出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并调取审查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评审资料。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提供的分项报价表中第23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为PVC排水管、UPVC手柄蝶阀等非金属塑料产品,品牌为华亚,制造商为 (略) 。经国家 (略) 官网查询,第23项产品分类为第19类建筑材料, (略) 站查询第19类“华亚”品牌法律主体申请人为“ (略) ”,并不是 (略) , (略) 没有生产销售“华亚”相关产品的资格,中标单位用没有品牌权的制造商生产受法律品牌保护的产品属于提供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调查情况
关于投诉事项:该项目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分类中包含“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内容,北京国农方圆 (略) 所投的PVC排水管、UPVC手柄蝶阀等非金属塑料产品在品牌栏填写为“华亚”,在生产厂家填写的为“ (略) ”,且在投标文 (略) 的宣传彩页、产品检测报告及证书手册;经在国家 (略) 官网核查,“ (略) ”的注册商标由三部分构成:上部为图形,中部为“華亞”,下部为“HUA Y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 (略) 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根据上述事实情况和法律条款,北京国农方圆 (略) 所投的PVC排水管、UPVC手柄蝶阀等非金属塑料产品制造商不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故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法律 (略) 理决定
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 (略) 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有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大通回族土族自 (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