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略) (略) 、 (略) (略) 《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莆环保[2020]114号)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莆田第十一中学委托福建省 (略)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管理文件要求,开 (略) 足球训练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地 (略) (略) 埭头镇,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9.#°E,25.#°N。地块占地面积#.26m2。地块四至: (略) 第十一中校舍、南至现状空地、东至现状林地、北至足球场现状跑道。目前该地块已竣工并投入使用。该地块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 (略) 足球训练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内 (略) 域无可能的污染源,经不确定性分析,本报告结果基本可以反映地块真实情况,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满足现状体育用地(二类用地)要求,亦可符合后续规划中小学用地(一类用地)要求。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 (略)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