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厂区新建8001号厂房项目
第一次澄清
中昕 (略) 受国营长虹机械厂委托,对 雁山厂区新建8001号厂房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5月1日在中昕 (略)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一、项目名称:雁山厂区新建8001号厂房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部份3.6.4”:
3.6.4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现修改为:
3.6.4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中“技术格式 一、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现修改为:
3.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附表四:临时用地表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国营长虹机械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 (略)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