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防雷行政许可委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09:5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大连长茂 (略) 会议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612)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大连长茂 (略) 会议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612)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克政、冯宝权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长茂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61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袁克政、冯宝权 * |
项目概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防雷行政许可委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长茂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防雷行政许可委托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防雷行政许可委托技术服务 1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后,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合同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级资质;(2)供应商须具有电涌保护器安全巡检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电位测试仪检测仪器,所有设备需要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提供检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长茂 (略)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茂 (略) 会议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61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长茂 (略) 会议室(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6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最高限价
折扣率80%。(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供应商投标折扣率超出80%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名须知
报名地点:大连长茂 (略)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612)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五)※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长茂 (略)
地 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大厦C-612
联系方式:袁克政、冯宝权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克政、冯宝权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