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 日发 (略) 文件资格审查办法附表中“项目负责人资格及要求”修改如下:
1.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
2. 根据《 (略) 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鄂建[2007]48号)第二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规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则取消其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直接导致投标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被取消。如其隐瞒在建工程导致中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无效。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若有在建工程,但又来投标本项目的,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其复印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中标无效。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湖 (略) (略)
(略) 市 (略) 河镇三节街村委会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