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遂溪县国有建设用 (略) 上竞价出让公告 (略) 出告字(2024)第10号 | 出让方名称 | |
项目编号 | 2c*d-909f-7004-0190-ba*b0b16 | 项目名称 | 遂溪县国有建设用 (略) 上竞价出让公告 (略) 出告字(2024)第10号 |
公告源URL | http://**:8122/ztb/zb/wjInfo/view.do?wjInfoId=2c*d909f*ba*b42 | 项目状态 | 录入已上报 |
创建时间 | * | 发布时间 | * |
结束日期 | * | 招拍挂类型 | 挂牌出让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招拍挂结束时间 | * | 联系单位 | (略) (略) |
联系人 | 李实秋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略) 赤坎 (略) 2号天润中心5~8层 | 邮政编码 | * |
申请方式 | 可联合申请 | 申请人其他条件 |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在受让人付清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按现状交地,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 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 (略)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土地竞得人凭《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意向竞买者若尚未获得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资格,须按照《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遂委办〔2021〕31号)的要求办理项目准入手续。遂溪县招商局在收到完整的准入申请资料20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准入的答复,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将出具《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 7、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遂溪县招商局签订《遂溪县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
地块简介 | 1、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在受让人付清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30日内按现状交地,并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移交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遂溪县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 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 (略)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土地竞得人凭《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意向竞买者若尚未获得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资格,须按照《中共遂溪县委办公室 遂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遂委办〔2021〕31号)的要求办理项目准入手续。遂溪县招商局在收到完整的准入申请资料20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准入的答复,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将出具《遂溪县投资项目准入意见的函》。 7、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遂溪县招商局签订《遂溪县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 (略) 上交易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