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嘉汽车座椅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4月29日 |
项目名称 | 广东千嘉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千嘉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利 (略) 11号广东信基创新科技园D-4H栋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州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拟租赁已建成厂房建设广东千嘉 (略) 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775平方米,为1栋4层高工业厂房,占地面积为693.75平方米,预计年产汽车头枕150吨、汽车靠背330吨、汽车坐垫375吨。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冲厕,不外排;远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略) 进入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MDI、臭气浓度密闭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发泡边角料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发泡料包装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用于原始用途;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手套定期交予危险废物回收资质单位。 四、噪音:合理布置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在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未投入运营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厂区内冲厕,不外排;在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后,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 (略) (略) 。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MDI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值以及表2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