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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麻发改审〔2024)11号
关于麻阳苗族自 (略) 紧密型医共
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审批麻阳苗族自 (略) 紧密
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研报告等相关
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 (略) 的医治条件,提高医疗水平,根据
县人民政府的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
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2404-*-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麻阳县高村镇、岩门镇、石羊哨乡、
板栗树乡、兰里镇、吕家坪镇、黄桑乡、和平溪乡。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依托县人民医
院,覆盖14 (略) 和98个村卫生室,形成“1+14+98”
模式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项目主要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
医院开展高质量发展,对县域内14 (略) 、98个村
卫生室进行升级改造,对县乡(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医
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同时购置和更新相关医疗设备,进一步
推进麻阳苗族自治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一) (略)
高质量发展:(1) (略) 肿瘤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
科等科室,利用现有闲置用房,改建县域病理诊断中心,建
筑面积为500平方米;改建县域消毒供应中心,建筑面积为
500平方米。(2) (略) 医学检验中心、放射科、超声科
(多功能科)等科室,利用现有闲置用房,改建县域慢病管
理中心,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改建县域微创介入中心,
建筑面积为800平方米。(3) (略) 现有闲置用房,改建
县域信息中心机房,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4)更新3.0T
核磁共振、128排CT、气管镜、IABP(主动脉搏泵系统)
奥林巴斯290胃肠镜设备、生化免疫一体机等医疗设备。(二)
(略) 及村卫生室升级改造:更 (略) 全自动
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D机、便携式B超、
CT等医疗设备。村卫生室采购计算机、消毒灭菌设施、治疗
推车等设备设施。(三)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建设紧
密型医共体各成 (略) 、一体化业务协同平
台、 (略) 、 (略) ,实现医
共体成员单位共享交换与相互协作。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
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及地方配套。请按《麻阳苗族
自治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麻政办
发〔2018〕11号)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麻政办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五、相关文件依据: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县财政局出
具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等。
六、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
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
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
满后1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
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
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七、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
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八、该项目的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招
投标标准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监管。
九、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
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3号),本项目实
行代建制。请严格按照我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相关规定,
公开招标确定代建单位,依法组织项目实施。
十、请严格执行《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
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麻政办发〔2018〕11号)等有关文
件精神,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
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
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
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
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
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
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
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
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
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单同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0月
抄送: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
麻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