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州市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回收物、有害垃 (略) 及大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略)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对随州市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回收物、有害垃 (略) 及大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随环建审〔2022〕 (略) | 2022-09-20 | 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 随州市曾都区万店镇夹子沟村 (略) 双寺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随州市人民政府或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提起诉讼。
联系地址:湖北省随州市城南新 (略) (略) 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G区综合窗口G02,
邮编: ***
联系电话:0722- ***
随州 (略)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