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东戴河新区鑫宏盛世小区7#1层13门房屋
略
X市海略定于2017年#月#日9时至2017年#月#日9时(延时除外),依法略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略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X东戴河新区鑫宏盛世小区7#1层13门房屋。建筑面积:143.23平方米。拍卖保留价:117.8380万元,竞买保证金:6.5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在略进行展示。
三、竞买人须在2017年#月#日9时前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请略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结算账户名称:略络略客户备付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略为能力,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2、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由X市海略负责交付。
3、标的物面积略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4、标的物过户、办略涉及的相关税、费,略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优先购买权人须经X市海略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月#日前与X市海略联系确认。
7、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8、略人、优先购买权人及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须经X市海略确认后,到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地址:X市石清路9号X公共资源大厦)
9、本公告同时刊略、略、《X晚报》。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略将自动生成《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略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结算账户名称:略,账号: ## ;略:略,行号: ##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原交款账户。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 ##
X市海略: ##
监督电话: ##
X市海略
201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