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农贸市场招租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农贸市场招租
发布时间:2022-06-17 14: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农贸市场招租 | ||
(略) | *** | 租赁底价 | ***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08-06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1-08-19 |
(略) 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 (略) 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 (略) 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 (略) 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 (略) 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 (略) 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 (略) 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 *** ),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 (略) 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农贸市场招租 | ||||
坐落 | 珞璜工业园B区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 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10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第一年免租(含装修期在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8%,分别于第3年、第5年、第7年、第9年各递增一次 | 招租用途 | 房屋1层用途必须为农贸市场 | ||
(略) | |||||
楼层 | -1至3层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房屋证载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地上 *** ㎡,地下 *** ㎡,该面积为施工图设计面积)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 (略) | (重庆)华西[2021] (略)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1-02-23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梁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 (略) 委员会 | |||
评估备案机构 | 无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 (略) 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该项目挂牌价为第一年招租底价。<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内 (略) (略) 现场报名(工作时间)办理报名手续, (略) (略) 出具《意向受让方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 (略) (略) 提交租赁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 (略) 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 (略) 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 (略) 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 (略) 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 (略) 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 (略) 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产权证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七、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将履约保证金(50万元)一次性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合同期满四年,承租方遵守合同约定的,出租方在6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遵守合同并经出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各项费用及退房手续,出租方在6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出租人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 (略) 损失为止。 八、出租方、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汇 (略) 指定账户,本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十年租金成交价总额 (略) 分按1%收取,由承租方承担;较招 (略) 分按3%收取,由出租方承担。 九、标的一楼房产用途必须为农贸市场用房,承租方装修和运营必须符合江津区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及相关规定。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应通过出租方审核同意并 (略) 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完工后应经出租方、 (略) 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启用。装修时,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产的主体结构进行装修改造,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承租方提前解约的,与出租 (略) 有装饰装修形成的现状,承租方不能自行拆除,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并不得向出租方或其它第三方主张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十、承租方其他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标的出租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 (略) 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一、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的 (略) 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物业管理费、 (略) 置费、水费、电费、气费、通信费、网络费、维护维修费、安保费、清洁费、绿化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十二、租金按年支付。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方式,每年缴纳一次,在第一年度免租期结束前30日承租方支付第一次租金,下一次租金在前一年租期结束前30日一次性缴纳。该款项以到达出租方账户的日期为准。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1日,承租方需按当期应支付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日的标准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30日以上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的,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十三、标的租赁期满两年,出租房屋商户入驻率(以承租方二次招租,出租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进行核算)达60%的,在第三年前两个月内出租方给予承租方 *** 元补贴;租赁期满三年,出租房屋商户入驻率达70%(入驻率计算方式同前),在第四年前两个月内出租方给予承租方 *** 元补贴。 十四、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产的屋顶、外立面进行广告宣传,若出租方同意,承租方须自行办理广告宣传规划手续。 十五、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产及其经营权进行抵押、质押或设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十六、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市场整体转租、转让。 十七、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的调整而调整。 十八、出租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给承租方。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九、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 (略) 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为准)。<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意向承租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需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即有关主体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 *** “失信被执行人”,意向承租方需 (略) 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截止日不早于意向承租方报名前5个工作日)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老师 | 联系电话 | 023- ***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