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造价审核)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造价审核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35
项目名称: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造价审核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依据
本项目服务要求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均须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法律、法规, (略) 、市行政主管部门等下发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和委托人相关规定。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造价审核针对政府投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工程、《 (略) 宏伟区农业农村局66KV恶化**线36#-40#迁移工程》、《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10千伏新装用电工程》等第一次造价审核,工程投资概算约1.8亿,审核已实施完成的宏伟区新建污水管网、新建污水处理厂、新建西沟泵站工程结算造价。涉 (略) 政、土建、工艺、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仪表自控、设备运行调试、电力安装等专业领域。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及各项工作完成时限
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造价审核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主要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
(1).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结算审核;
(2).资料的档案编制、整理;
(3).委托人委托的其他造价相关工作。
2、各项工作完成时限依据委托人要求。
★(四)、服务要求
1.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法律、 (略) 、市行政主管部门等下发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文件和招标人相关规定,接受招标人的委托,按照委托内容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中标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中标人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质量、时间要求。中标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规定咨询工作内容、工作深度的,应负责修改完善,招标人不另支付咨询服务费。
3.中标人不得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招标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中标人对咨询业务的成果文件及在咨询过程中所知晓的招标人资料、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转交给任何第三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侵害招标人商业秘密的责任并赔偿给招标人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中标人同意并随时配合招标人对其审核过程及工作成果等进行监督和审查,并给予书面解释和澄清,对审查结果给予确认。
6.中标人对其提供的咨询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负有全部责任,招标人所进行的任何审查或批准将不能免除服务商的责任,因其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7.中标人必须提供服务时间、人员及所需的设施,保证顺利完成造价咨询任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正常工作酬金中。
8.中标人不得无理由拒收招标人委托的服务内容。
9.中标人对人员进行调整更换时,需取得招标人的同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宏伟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宏伟区健康路9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白塔区卫国路107-13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辽阳白塔区支行(行号*)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思含
电 话: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