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 沪昆高速( (略) 段)龙宫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土建、安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 (略) 省人民政府黔府办函〔 * 〕 * 号文、黔府函〔 * 〕 * 号批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沪昆高速龙宫停车区遗留问题整改打造最美高速升级版有关情况的报告》( (略) 省交通运输厅重要信息专报第 * 期)相关精神实施G * 沪昆高速( (略) 段)龙宫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土建、安装) (略)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 (略) 有限公司,建设 (略) 费,招标代理为贵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 (略)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 (略) 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多彩 (略) 最美高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府函﹝ * ﹞ * 号)的相关精神,为切实解决G * 沪昆高速( (略) 段) (略) 地小、如厕脏乱、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地为高速公路及黄果树、龙宫两个5A级景区提供配套服务设施,切实落实“ (略) 动·满意在 (略) ”相关工作方案。我司拟对G * 沪昆高速( (略) 段)龙 (略) 改扩建。
2.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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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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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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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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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年 7 月 * 日,计划交工日期: * 年 * 月 *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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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沪昆高速( (略) 段)龙宫服务区改扩建 (略) 有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房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场坪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拼宽、加减速车道、交通工程、外接电、外接水、绿化、给排水、功能房间配置、服务设施的配置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清单的编制 (略) 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工作)和上述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任务。设计施工需满足《关于印发< * 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高速美字﹝ * ﹞3号)、关于印发《 * 年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学函字﹝ * ﹞ * 号)相关要求, (略) (略) 门有关服务区创建的相关要求,打造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不含充电桩及其增加的电气系统, (略) 房及其他拆除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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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下表资质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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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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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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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门颁发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 级及 (略) 业设计 (略) 业(建筑工程)设计 * 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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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 年( * 年至 * 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以上, *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比率大于1(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则为自注 (略) 有年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略) (略) 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 (略) 业设计 (略) 业(建筑工程)设计 * 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上表资质要求,联合体的任何 * 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 (略) 理。
3.3本次招标根据 (略) 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①优先引用 (略) 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如投标人在 (略) 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评价等级,②则引 (略) 评价等级,如 (略) 评价等级,③则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以上同 * 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设计单位专业评价为附属类专业;施工单位专业评价为养护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 * 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各投标人应按照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 (略) (略) 〈 (略) 投标管理办法〉及〈 (略) 省招标投标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 * 8〕 * 号)及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略) 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 * 〕 * 号文件)及《 (略) 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 * 〕 * 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确定其信用等级。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若同 * 投标人设计和施工均有信用等级评价,引用其中等级较低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等级中最低的确定。联合体投标的,以信用等级低的 * 方确定联合体最终信用等级。
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评价D级企业提出的申请。
3.4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 (略) 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 * 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 (略) 理。
3.5 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8年6月 * 日上午9: * 至 * 年6月 * 日 * : * 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省公 (略) 网站(www.gz *** )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 * 元,图纸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5 *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组 (略) 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7月 * 日上午 * 时 * 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 (略) 省公 (略) 开标区( (略) 市 (略) 路 * 号)面交贵 (略) 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按照 (略) 省公 (略) 投标保证金缴费码机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略) (略) 开具增值税普票或专用发票的相关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 (略) 及帐号、公司地址及电话、联系人等)的书面材料, (略) 文件及资料费发票时使用。
6. (略) 理
7.1 (略) 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 (略) 门投诉。投诉书( (略) 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 * 日内 (略) 门;
(2) (略) 投标活动的参与者, (略) 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 (略) 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 * 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 (略) 投诉的, (略) 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 (略) 省高 (略) 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 (略) 省高 (略) 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 (略) 省高 (略) 不予受理。
(略) 省高 (略) 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 *** 。
招标人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 *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省公 (略) 》、《》、《贵 (略) 》、《 (略) 省交通运输厅》、《 (略) 省高 (略) 》、《贵 (略)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如果您是第 * 次来 (略) 省公 (略) 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 (略) 省公 (略) 初次办理流程>、< (略) 省公 (略) 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 (略) 省公 (略) 网站发出的控制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 (略) 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省 (略) 市 (略) 路 * 号
邮 编: * 01
联 系 人: 余女士
电 话:0 * - ***
招标代理: 贵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黔灵山 (略) B座9楼
邮编: * 01
联系人:邰女士
电话: * - ***
传真: * -8 ***
(略) 省公 (略)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路 * 号 电 话: ***
* 年6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