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乌勒泽特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ZFCG2023-017
项目名称: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乌勒泽特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乌勒泽特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 (略) 大门80个,硬化入户道路2000平方米,路灯20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是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信息报送册(或进疆备案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人民政府
地 址:和硕县乃仁克尔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聚方 (略)
地 址: (略) 智慧嘉苑门面房65-01-3号2楼
联系方式: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枚燕
电 话:099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