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泰星 (略) 新型环保燃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栋,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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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泰星 (略) 新型环保燃料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泰星 (略) |
建设地点 | 潮南区成田镇田中央村沟内洋片区14-1地块(地理坐标为E116.4671°,N23.1721°)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泰星 (略) 拟于潮南区成田镇田中央村沟内洋片区14-1地块建设新型环保燃料加工建设项目,年产生物质燃料颗粒*吨。主要配套生产设备包括破碎机2台、初次粉碎机2台、粉碎机4台、烘干机热风炉1套、制粒机20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引高排放;烘干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2)引高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3)引高排放;堆场及厂界扬尘采取原料堆场半密闭、成品和粉碎料堆场密闭、洒水等措施控制。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 (略) (略) 潮南区陇田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采取防振、减振处理,合理布局,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废齿轮油、含油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原厂家回收;原料中废金属、热风炉燃料灰渣、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