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受理。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6日
电话:0315-*
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略) 惠民西道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公示日期 | 其他 |
1 | (略) 得利斯 (略) 消失模和水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得利斯 (略) | (略) (略) 古城街道办事处南关村西 | 河北 (略) | 2024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