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东江保安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TC*)
本公司于2023年09月13日发布的珠海东江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的TC*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变更:
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其他组织,且注册资本500万元或以上。(分支机 (略) 为准进行审核)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经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分支机构须具备经公安机关核发的备案证或备案回执) 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函) 3.4 需提供拟委派项目人员简介、素质和能力情况(项目负责人:40周岁以下、持退*证件。保安人员:45周岁以下,需持有保安员证件并超过30%人员持有退*证件)。已在公司通过培训3个月及以上(提供社保缴纳资料为准)。 3.5 投标人提供2020年5月至今不少于3家保安服务的合同(双方盖章的合同并加盖公章)并附上保安人员社保缴纳名单。 3.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