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嘉定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1、根据《 (略) 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沪府办〔2017〕19号)文件精神,受让人应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地下停车库用地。 2、地下车库在建设期不对外开放及不停放任何社会车辆,待竣工验收后,应向嘉定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办理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对社会开放,后续运营管理由区交通委负责监督管理。 3、绿化种植的地下空间顶板上标高应当低于地块周边道路地坪最低点标高1米以下,地下空间顶板上覆土厚度应当不低于1.5米。 4、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六级。 5、应按照《 (略) 智慧停车场(库)建设技术导则》落实智慧停车场(库)建设,建成后,将积极满足航空智谷研发地块的办公停车需求,同时对外开放共享给苏河源公园错峰使用,有效缓解苏河源公园双休日高峰停车需求并结合地铁13号线丰庄站的公共交通优势推动绿色低碳出行交通方式。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8月28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单 位: (略)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熊安平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