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协调作用,着力构建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保障服务体系,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社会工作机构,协助新巴尔虎左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促进全旗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购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项目公告如下:2024年度新巴尔虎左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服务项目。(二)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合同为准)(三)服务对象:新巴尔虎左旗境内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开展新巴尔虎左旗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有需要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包括心理辅导、监护评估、家庭教育指导、防校园霸凌、防溺水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一)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二)地点: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儿童福利办公室(三楼)。(三)递交资料:机构简介(500字以内)、项目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截图(盖有机构公章)。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评审选定并公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