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瑞新城项目东 (略) 道路恢复工程经业主单位研究决定, (略) 尽快恢复正常通行,决定进行简易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九瑞新城项目东 (略) 道路恢复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 (略) 城西港 (略) (略) 以西、九瑞大道以南、赛城湖以北、碧 (略) 以东
3.项目简介:道路总长度301米,拆除围墙长度196.82米,高度1.5米,路宽度4.5米,雨水井20个,该项目建设费用预估40余万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期:30个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6.招标方式:简易招标
7.招标范围: (略) 恢复建设范围内的采购、施工以及与相关附属设施等的报批报建验收等工作(包申报、包工、包料、包税金、包工伤保险、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略) 恢复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原临时围墙拆 (略) 理; ②恢复范围内的雨污系统纠正恢复; (略) 恢复:④ (略) 入口增开非机动车口子等。
8.该项目总控制价:财政评审审定金额为*.68元,控制价为财政审定金额*.68元的基础下浮15%为该项目的总控制价,投标报价按下浮点数进行报价,下浮点数不得小于15%,因项目属 (略) 内改造类工程、施工场地狭小且不具备大型机械施工条件、扰民影响与协调等因素。
9.特别说明:承包人投标前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保证不增加发包人其他任何的额外费用,本次投标报价, 承包人已充 (略) 当地因素以 (略) 域地形条件,涉及到当地的地材、机械设备、土方工程量和单价等所有与本项目可能的风险,以及施工过程中同当地可能存在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返工修复等),都需要在投标报价中一并考虑,今后不再因上述因素调整价格或者办理相关签证(*方另要求增加的另计)。
10.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11.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万元整(*元),投标单位开标前必须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在现场开标截止前足额缴纳视为弃标,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即没收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形式为银行转账或保函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天内一直有效,无息退还。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施工任务完成后退还,如中标单位不能履约或达不到*方服务进度、质量等要求,视中标方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承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评标方法
1.线下开标,采用报价承诺法方式,最低价中标,开标时投标人现场签到,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原件),如有报价相同的单位将采取摇号的方式选取中标单位。
2.中选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业主单位向中标人颁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资料组成
投标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限本工程);(3)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招标公告(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各报名单位按以上顺序将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在公告期限截止前发送到邮箱(邮箱账号:*@*sxtzjt.com)。(注:邮箱第一位是英文字母L的小写)。报名时需注明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因报名单位未留联系方式而导致的后果,均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1.所有资料必须字迹清楚,无法辨认视为报名无效。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有关证件真实性负责;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12:00时;
3.开标时间以我司发起的招标文件时间为准,请各报名单位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及电话动态,报名成功的单位我司通过邮箱发放招标文件。
六、其它事项: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整体完工后”方式付款:即项目整体实施完工通过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办理结算且审计完成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预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并在质保期满且按合同约定履约后付清,质保期两年。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踏勘,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投标人必须看清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本工程不存在任何变更、签证及价格调差,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但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中标价;
2.本次招标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时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并签到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 (略) 理,若发现提交的证书(件)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 (略) 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3.公示期满后3个日历日之内来业主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合同签订,并按业主要求的时限进场施工,按节点完成施工内容范围相关工作,未在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完成施工合同签订的视为违约,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不得卖标,一经查实从严追究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要求、进出场制度方面的规定,如中标单位发生安全、质量等一切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全部经济损失,负 (略) 理工作;
6.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和构件及生产制成品必须选用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并由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合格证明资料,经*方人员认可后方可施工,确保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中标单位必须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7.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施工单位需服从我方管理,按施工节点及时完成相关施工任务,如不服从管理,每次罚款1000元,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8.履约保证金细分如下:工程质量保证金占40%,工期保证金占4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保证金占10%,项目管理人员到位率保证金占10%。
9.特别约定: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与发包人签订正式合同,履约保证金到位后合同生效,中标后不得以如何理由拖延合同签订及进场工期,中标通知书10日历天内未完成合同拟定及进场铺排计划表的,发包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顺位选取候选中标人,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追索造成影响的一切损失;中标人进场施工后,不得以资金周转困难、材料价格波动等一切借口为由,消极怠工,要求发包人签证或支付工程款项,乃至耽误工期给发包人造成影响,否则构成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以发包监理人发出通知五天内未纠偏至正常进度为论定界线),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已完成工程量不得破坏及拆除,已完成工程量按50%进行清场清算,同时发包人保留因承包人消极怠工影响商品房交付的一切责任损失等的权利、并永久列入发包人库内黑名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修水县 (略) 和修 (略) 公众号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 (略)
地址: (略) 修水县广裕发大厦10楼1013室
联系人:卢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修水 (略) 纪检审计部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