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9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黄河上游陇中水土保持景泰生态农业供水工程 | (略) 景泰县寺滩乡 | 景泰县水利建设管理站 | 甘肃 (略) | 本项目建设为黄河上游陇中水土保持景泰生态农业供水工程,工程供水灌溉面积4.*亩,建设1座一级泵站及1座二级泵站,其中一级泵站灌溉面积为4.*亩,泵站设计流量0.87m3/s,二级泵站灌溉面积1.*亩,泵站设计流量0.62m3/s。新建蓄水池2座,其中单墩新建蓄水池*m3,控制灌溉面积5300亩,疃庄新建蓄水池*m3,控制灌溉面积6100亩,合计总库容*m3;栽植生态防护林4000亩。 | 一、废气:施工期施工扬尘通过施工场地临时围挡及定期洒水降尘;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渣土车加盖篷布,车辆外出进行冲洗;运输水泥等多尘物料时采取储罐、密封运输方式;同时施工区配备洒水车, (略) 进行洒水降尘。 二、废水:2座泵站处分别建设1座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本项目在2#泵站处设置1处施工营地,配套建设1座临时旱厕,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旱厕内,待工程完毕后,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旱厕回填平整后覆土绿化。 三、固废:设临时弃渣场,产生的弃渣回填夯实,多余土方拉运至弃渣场,为防止水土流失,堆高不高于3m,同时利用废弃石料建设挡土墙,渣场顶面进行覆土后,采用撒播草籽的绿化措施。灌木和草种选用当地树草种;可回收利用的施工废料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填埋点;生产生活区、各施工点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外运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严格控制施工界限,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工程材料、机械等应定置堆放,运输车辆 (略) 线行驶,雨季施工要对物料场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临时工程占地类型以荒地为主,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另外,本工程堆料场可通过采取临时拦挡措施、临时截排水措施及临时覆盖措施进行防护。本项目临时工程施工前先将场地表土剥离,堆放于场地一角,采用彩条布苫盖,区域周边设排水沟,临时堆土场、 (略) 施工完成后返还表土。 四、噪声:禁止鸣笛,车辆限速。 | / |
2 | 景泰县育苗和经济林基地供水工程 | (略) 景泰县(芦阳镇、正路镇、喜泉镇、中泉镇、一条山镇、上沙沃镇、草窝滩镇、寺滩乡) | 景泰县灌溉管理站 | 甘肃 (略) | 项目共分5个片区, (略) 镇、中泉镇、芦阳镇、一条山镇、喜泉镇、草窝滩镇、寺滩乡、上沙沃镇等8个乡镇,总灌溉面积为*亩,项目铺设输水管道195.34km,新建蓄水池3座(共*m3),新建取水泵站1座、新建加压泵站1座,新建管道无负压加压泵站3座,新建灌溉泵站3座,总装机容量为887kW,配套阀井711座。 | 一、废气:①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定时洒水、 (略) 清扫;合理选择建材堆放、转运的场地时;对易产生扬尘的物资,勿置开阔地或露天,应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尽量避免敞开式运输。②燃油废气防治措施: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 二、固废:施工废料外卖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存放点。 三、噪声: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移动式声屏障 四、生态恢复:管线铺设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治理 | |
公示期:2022年8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景泰分局电话:0943-*邮箱:*@*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