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丰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综合生态修复)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ZY-MFXCG-2024-2
项目名称:民丰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综合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民丰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综合生态修复)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建设拦洪坝4842m,引洪渠1245m, 设置对照样地4块,其中包含对照样地牌20块,大宣传牌1块,公益林区水资源监测井5个,购买水位监测设备5套。(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天(具体以*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2)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SF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JY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已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含*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
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 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 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4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谈判响 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
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全面面向中小微企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民丰县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之裕 (略)
地 址:新疆和 (略) 京和物流园区火车站社区京通大道153 (略) 场12栋3楼9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宸希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