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洒河汉儿庄乡段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迁西县洒河汉儿庄乡段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迁西县汉儿庄镇人民政府 | 河北圣洁环境 (略) | 汉儿庄乡境内洒河流域 | 该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4080.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1)在起始于洒河龙井关桥至下游480m、起始于洒河龙井关桥下644m至苗家沟桥区域范围内的河道,分别建设长约480m和956m的河滨生态缓冲带;在起始于洒河龙井关桥下游480米至644米、苗家沟桥下游拦截坝起始至下游650米范围内,分别建设河道湿地生态系统进行水质净化;在苗家沟桥下游至1400米范围内左岸范围建设总长度为1400米的生态护坡工程;在起始于洒河龙井关桥至恒兴桥建设生态透水植被带。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建材运输、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等燃油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 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经常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湿润,车辆驶出装、卸场地时低速行驶,确保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限值要求,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⑵废水:主要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一座,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等全部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的污水收集系统。施工结束后拆除沉淀池。 ⑶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工作时产生的噪声。 在噪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时,禁止夜间施工;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隔声板;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段、时间,避开敏感点集中地区,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 ⑷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土石方部分回用,部分外运。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2、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 **日—**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