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航天镇镇区(航天航空产业园)建设步伐,推进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实施。2023年4月,航天镇人民政府委托北方工 (略) 修编了《航天镇镇区(航天航空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于2024年第一次规委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于新编控规暂未批复实施,根据全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航天航空产业园发展,本次拟将航天镇原控规中的A17-03、A10-01、A15-02、A20地块等部分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按照新编控规进行调整。规划对拟调整地块指标进行了分析论证,通过分析论证,认为各地块调整后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符合要求,不影响原有公共配套设施,使航天镇集镇区用地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推进航天航空产业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和《金塔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对航天镇原控规中的A17-03、A10-01、A15-02、A20地块等部分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按照新编控规进行调整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后向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书面反馈意见建议,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照相关程序对该项目进行报批。
一、调整内容
1、A17-03地块。根据航天镇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A17-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地块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9米。拟将该地块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2.0,建筑密度调整为不大于40%,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20%,建筑高度调整为不大于36米。
2、A10-01地块。根据航天镇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A10-01地块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1.5,建筑密度调整为不大于35%,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30%,建筑高度调整为不大于12米。
3、A15-02地块。根据航天镇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A15-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用地,地块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拟将该地块建筑高度调整为不大于24米,其他指标不变。
4、A20地块(A20-02、A20-03、A20-04、A20-05地块)。根据航天镇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A20-02和A20-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A20-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综合接待用地,A20-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略) 场),其中:A20-03和A20-04地块原批准地块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拟将A20-02、A20-03、A20-04、A20-05等4个地块合并后调整为2个地块,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北侧)和商业用地(南侧),其中:北侧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1.7,建筑密度调整为不大于25%,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30%,建筑高度调整为不大于36米;南侧商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不大于2.0,建筑密度调整为不大于40%,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20%,建筑高度调整为不大于24米。(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二、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6日
三、联系方式:电? 话:0937—* *
联系人:*燕???? 李兴浩
附件:
????????????????????????????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