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代县增富选矿厂年产20万吨铁精粉及尾矿干排技术改造项目 | 代县枣林镇西马村西北1km处 | 代县增富选矿厂 | (略) | 项目位于代县枣林镇西马村西北1km处,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吨铁精矿粉。项目占地面积为31235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尾矿干排系统一座,购置2000锤式破碎机1台,1550圆锥破碎机1台,2245球磨机1台,2170球磨机1台,1600品位提升机1台,45平米过滤机1台,1230磁选机3台,10米深锥1台,直径36米浓缩池1台,2448振动筛2台,渣浆泵2台,80平米过滤机等配套生产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620万元,环保投资131.2万元。2022年5月5日,该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205-*-89-02-*)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控制要满足“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进入一座5m3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和车辆冲洗,不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音排放限值;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送往回收站进行综合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地表。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矿石、成品装卸均在全封闭库房内进行,同时在库房内设置喷淋洒水装置,抑尘效率为90%。厂区进行路面硬化和厂区绿化,定期对进厂易起尘路段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篷布遮盖运输车辆,杜绝抛洒,减速慢行。建设车辆清洗平台,对进出厂车辆轮胎及车身进行清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原矿输送过程中输送皮带进行全封闭。确保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排放限值1.0mg/m3。生产线入料粉尘、颚式破碎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管道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置,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为21000m3/h,过滤面积583m2,过滤风速为0.6m/min。圆锥破碎、锤式破碎、料仓落料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管道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置,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为16000m3/h,过滤面积445m2,过滤风速为0.6m/min。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中排放限值10mg/m3。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项目建设1座φ10m深锥浓缩机,1座φ36m浓缩池,尾水(尾砂)经浓缩压滤处理后,上清液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事故状态下,尾水排入5000m3事故水池,不得外排。洗车废水经2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厂区南侧地势最低处建一座7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采用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 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生产车间内墙壁装吸声材料,在设备上安装减振垫或减振器进行基础减振。进入厂区的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生产,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内设置的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集中收集后暂存于300m2全封闭废石暂存库,定期外售至石料厂制砂。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尾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600m2全封闭尾砂暂存库,定期交代县星荣新型节能制砖厂综合利用于土地复垦。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的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洗车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自然风干后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机油、含油废棉纱手套和废机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10m2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六)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应从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干排系统、事故水池做重点防渗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池、成品库、磨选车间、尾砂暂存库和淋控水池做一般防渗处理,生活区等做简单防渗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报告书》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建立运行台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首次公示采取网络公告的形式,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6日;在报告书基本完成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建设单位采用网络、报纸、张贴公告的形式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报纸公示2023年10月7日和10月30日,2023年9月27日进行了张贴公示;报批前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农水生态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