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戈尔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受桃源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桃源县戈尔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4月1日在《湖南省招标 (略) 》、《 (略) (略) 》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不允许。
现变更为:1.11分包√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包的金额要求:按签订的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本项目拟分包单位在施工主合同签订后须征求发包人同意,投标时投标人可以不明确拟分包单位。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资格)条件。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4.3分包:本合同工程不允许分包。
现变更为:4.3分包 4.3.2 本工程项目允许分包
(1)工程项目: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2)工作内容: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3)分包金额限额:以签订分包合同金额为准。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双方另行协商 。
补充:4.3.11 本合同工程实施期间如发生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情形,发包人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规定,认定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事实的,除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发包人将承包人违法行为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 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将处罚记录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全 (略) (略) 向社会公示。
本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桃源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桃源县漳江街道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元 (略)
地 址: (略)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柏林国际10幢1808号
联 系 人:余慧敏
电 话:0736-*
监 督: (略) 水利水电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736-*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桃源县戈尔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pdf 附件: 更正公告.pdf 附件: [**]桃源县戈尔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CD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