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鹰山路(吴都大道衔接段)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鄂州工管中心文〔2023〕58号)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收悉。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改投资〔2018〕389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鄂州工程咨询〔2023〕79号),经研究,同意鹰山路(吴都大道衔接段)工程(项目代码:2307-*-04-01-*)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鹰山路(吴都大道衔接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主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路幅宽度为20m,双向四车道, (略) 支路。设计起点桩号K0+500,止点桩号K0+587.421,与现状已施工段鹰山路顺接。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照明、排水、绿化等。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该项目道路、交通、照明、排水、绿化等方案。
(一)道路工程
路幅宽度为20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块板的形式,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横断面:3m人行道+14m车行道+3m人行道。
(二)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采取分流制。采用D800的雨水管布置在路西侧机动车道下,距路中线4米,收集本路段沿线及路面雨水,接入吴都大道污水干管中;采用D600的污水管布置在路东侧机动车道下,距路中线4米,收集本路段沿线污水,排入吴都大道污水干管中。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18.5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0.5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046万元,工程预备费19.932万元,征地拆迁费用2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请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建设标准,依照批复的内容和核定的投资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鹰山路(吴都大道衔接段)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