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高端机床15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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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高端机床1500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地马水片区MS-01-04D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事高端数控电火花机床、慢走丝线切割机床和其它机床配件生产,项目预计年产高端数控电火花机床1100台、慢走丝线切割机床400台和其它机床配件600件。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做好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施工场地边界四周应设置围挡,施工现场应专门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开挖、钻孔作业面应保持一定湿度,定期对干燥施工面进行洒水降尘,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扬尘大的作业,对建筑料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防洒落装置加盖蓬布防止散落,施工场地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临时堆土场及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落实覆盖防尘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施工机械废气排放符合要求。 施工期项目拟在施工场地内修建临时废水收集渠,引流施工场地内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过程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槽 (略) 马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通过四周设置声屏障,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停止施工,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排放限值。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合法弃置点处理,开挖的土石方尽量用于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达标后通过槽 (略) 马水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生活污水通过园 (略) 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马水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漠阳江;水帘柜用水拟每6个月更换一次,更换产生的水帘柜废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喷枪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表面前处理废水和废槽液经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淬火水池用水均淬火蒸发,无废水产生。 营运期应对噪声源采取隔声罩、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营运期项目食堂油烟经一套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设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标准;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表面前处理产生的酸雾和机加工产生的粉尘经过加强车间通风,项目边界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粉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粉柜自带滤筒过滤系统经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粉后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含晾干)产生有机废气和漆雾经水帘柜及二级活性炭(TA003)处理分别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营运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 (略) 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项目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