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 (略)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鄂托克旗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目前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三镇的城镇供水分别 (略) (略) 、鄂托克旗 (略) 、鄂托 (略) 承担。2023年,鄂托克旗城镇供水总量为1036.(略)立方米,其中乌兰镇、棋盘井镇、蒙西镇三家企业的供水总量为785.(略)立方米,占全旗城镇供水总量的75.8%。按照国家和内蒙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用事业价格的有关精神,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水价改革的要求,结合鄂托克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依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内蒙 (略)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制定《鄂托克旗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一)调价依据及必要性
1.调整供水价格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8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21〕年45号)、《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21〕年46号)、《内蒙 (略)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内发改价费字〔2023〕1327号)、《内蒙 (略) 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发改价审字〔2022〕998号)、《鄂托克旗关于水价改革的工作方案》。
(二)调整供水价格的必要性
鄂托克旗属于黄河流域缺 (略) ,且棋 (略) 是地下水 (略) ,通过近些年的水资源治理,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城镇污 (略) 理系统不断升级改造,全旗水资源治理成效逐步显现,目前需要通过价格的进一步梳理,合理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实现水源、净化、价格三个环节联合发力,进一步推动水资源节约合理利用,并通过对供水成本的全面准确核算,科学测算城镇供水价格,弥补企业供水成本,给予供水企业合理收益,让供水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动能,建设现代化的城镇供水系统,在保障城镇供水安全性基础上,提供高质量的城镇供水和服务,进一步推动全旗水环境改善。
(三)成本审核情况
按照国家、内蒙 (略) 城镇供水监审办法规定, (略) (略) (乌兰镇)、鄂托克旗 (略) (棋盘井镇)、鄂托 (略) (蒙西镇)的成本进行监审,核定企业供水总成本为692.(略)元、1800.(略)元、468.(略)元,核定企业供水量为215.(略)立方米、385.(略)立方米、184.(略)立方米,核定供水成本为(略)/立方米、(略)/立方米、(略)/立方米。
(四)供水价格调整情况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公示对象为鄂托克旗乌兰镇、棋盘井镇及蒙西镇全体居民和各企事业单位。
2.征求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此次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态度及调整后的供水价格的看法。公众可以从以下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1)供水价格调整对环境、生态的影响。
(2)供水价格调整对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供水价格调整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4)认为还需要补充的其他方面的影响。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书面意见以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反馈至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李尚昊0477-(略)
邮箱:*@*26.com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
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